关联公司转移资金避债怎么维权?
编者按:
部分负债企业为逃避执行,会将经营性收益、项目回款等资金无偿转移至全资子公司、关联公司,造成自身无资产的假象,导致债权人胜诉权益无法兑现。本案中被执行人通过关联公司分流千万收益规避还款,法院通过穿透式核查,锁定恶意转移资金事实,依法冻结、扣划关联账户资金。债权人遭遇企业借助关联主体避债时,可通过核查资金流转、固定恶意规避证据,借助司法手段追回被转移财产,维护自身合法债权。从0元账户里“挖”出1400余万!
“法官,公司已经恢复正常运营,投资业务全面重启,多亏您不放弃,尽心尽力帮助我们!”盛夏的一个午后,深圳A投资公司负责人王某给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打来电话,窗外响亮的蝉鸣也掩盖不住电话那头的欣喜:得益于法院灵活运用“穿透追踪式”执行工作法,该公司自投资B科技公司以来收到了第一笔“真金白银”的回款,为企业布局新业务赢得了宝贵的资金支持。
2017年,正是国内光伏行业迅猛发展的时期。A投资公司瞄准新能源电站项目投资赛道,先后通过直接增资及间接股权转让的方式参与了B科技公司旗下多个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融资。双方约定,B科技公司自收到融资款之日起每半年需向A投资公司支付财务顾问费用,并在收款二年后回购A投资公司持有的全部股权。
然而,伴随着电站项目的开工建设,B科技公司因经营不善陷入债务困境,不断推迟回款时间,白纸黑字的股权转让协议逐渐沦为“一纸空文”。直至2024年10月,这笔投资款仍未收回,A投资公司遂诉至南山法院。
2025年6月,南山法院依法判决B科技公司应向A投资公司支付股权回购款及拖欠的财务顾问费用,但B科技公司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A投资公司遂向南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投出去的钱‘打了水漂’,主营业务又连年亏损,公司连工资发放都成了难题!”执行法官肖丹在法院接待室见到A投资公司负责人王某时,他眉头紧锁、满面愁容,鬓角生出的白发夹杂在青丝间格外刺眼。
“别着急,我们正在全面调查被执行人的财务状况。”执行法官边安抚王某,边接过他递上的财产线索资料。
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查控系统,执行法官查询到被执行人多个银行账户均为零星存款,部分账户余额甚至为0,其名下亦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
而B科技公司负责人在接到法院电话后,也仅以“经营困难无履行能力”为由拒绝进一步沟通。
执行似乎走入了一条“死胡同”。但想到A投资公司风雨飘零的困境及百余名员工的生计,执行法官不甘心就此放弃。在重新翻阅了几十页财产线索及银行流水账单等案卷材料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共同投资的光伏发电项目引起了他的注意。
执行法官立刻在B科技公司官网检索,找到了财产线索里指向的投资项目:在湖北、内蒙古等地,被执行人均参与投资建设了多个电站,部分电站早已实现并网发电,在网站展示的实景图里,湛蓝的光伏发电板在重峦叠嶂间闪烁着耀眼的光芒。
这个画面瞬间点燃了执行法官的信心:一个大型光伏发电站年发电量可满足数万户家庭年用电量需求,这意味着一定有源源不断的现金流进入电站平台。作为电站投资人之一,B科技公司很可能会定期收到电站盈利及股东分红。
但为什么B科技公司名下银行账户里都没钱呢?电站的投资收益究竟去了哪里?执行法官立刻调取了B科技公司的若干账户交易明细,发现A投资公司与B科技公司共同控股的电站平台公司在近两年间不断将款项汇至B科技公司,且金额较大,备注均为“往来款”,可见B科技公司的确有不定期大额收入进账。
于是,执行法官进一步顺藤摸瓜,追踪B科技公司收到上述款项后的资金去向,并逐笔将其收入款项的时间、收款数额与其转出款项的时间、转款数额进行核对。
经过反复对比核查,执行法官发现B科技公司在收到其投资的平台公司及其他公司大额转款后没有履行债务,而是立即将全部款项转入其控股的两个全资子公司账户,B科技公司通过其关联公司规避执行的意图昭然若揭。
为防止财产进一步被转移,执行法官以B科技公司实际转移给两家子公司的款项数额1400余万元为限,立即冻结了两家子公司收取上述款项的账户。
鉴于冻结的系案外人账户,应依法保证案外人对冻结行为申请异议的权利。随后,执行法官约谈了两家子公司相关负责人。两公司均未举证证明其与B科技公司之间资金往来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并确认法院冻结的款项确系B科技公司的财产。法院遂依法裁定扣划上述款项并转给A投资公司。至此,原本“颗粒无收”的高额投资终于收到了超千万元的回款。
从“判决落空”的困局,到“穿透式调查”的突破,从“企业停摆”的绝境,到“重启新生”的喜悦,胜诉权益成功兑现的背后,是南山法院深入开展涉企案件执行专项行动,以司法智慧破解执行难题、坚守“如我在执”理念守护市场主体的生动实践。2025年以来,南山法院持续拓宽财产查控渠道,通过深挖彻查线索、强化执行威慑、深入推进终本清仓专项行动等方式,努力把“纸上权益”转化为群众“真金白银”,共执结涉企案件11994件,执行到位拖欠企业账款64.54亿元,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司法动能。
供稿:南山区法院 来源:深圳中院
采写:胡旦
维权攻略
————类案参考、行动指南————
(以下方法仅针对特定的情形,若情况不同请咨询邓杰律师)
核查企业关联关系
通过工商信息平台查询被执行人股权架构,梳理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等全部关联主体,锁定潜在资金接收方。
调取双向资金流水
向法院申请调取被执行人与所有关联公司的账户交易明细,全面核查资金收支、流转路径及交易备注信息。
排查虚假关联交易
逐一核对资金往来对应的合同、业务凭证、对价依据,排查无真实交易、无合理用途的异常转款行为。
固定恶意避债证据
整理资金流转时间、金额、关联关系、无真实交易等佐证材料,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主观意图。
申请冻结关联账户
向法院提交证据及财产线索,书面申请冻结关联公司接收恶意转款的涉案账户,阻断资金二次转移。
申请司法扣划回款
配合法院约谈关联主体,核实资金归属,待法院出具裁定后,依法扣划涉案资金,抵扣被执行人所欠债务。
问疑解惑
———提出问题、得到解答————
(以下问答仅针对特定的情形,若情况不同请咨询邓杰律师)
问题1:企业借关联公司转款避债怎么办?
答:可向执行法院申请穿透调查,调取企业与关联公司全部资金流水,核查交易真实性,固定恶意转移资金、规避执行的证据,申请法院冻结扣划涉案资金。
问题2:关联公司接收欠款资金合法吗?
答:若无真实交易、合法对价,企业单纯将回款、收益转移至关联公司用于逃避债务,属于恶意规避执行行为,该资金流转不受法律保护。
问题3:如何认定企业恶意转移资金?
答:核心判定依据为企业收到经营性回款后,无合理交易理由,短时间内全额转入关联主体账户,无真实业务支撑、无合法对价,即可认定为恶意避债。
问题4:能否执行关联公司涉案账户?
答:可以,经法院核查,关联公司账户内资金实为被执行人财产,且属于恶意转移的避险资金,法院可依法冻结并裁定扣划。
问题5:企业子公司收款需要承担债务吗?
答:子公司无需直接承担母公司债务,但若无偿接收母公司避险资金,该部分涉案资金可被法院依法执行抵扣母公司欠款。
问题6:发现企业恶意转款如何取证?
答:重点收集双方银行流水、交易备注、工商关联关系证明、无真实交易的佐证材料,形成完整证据链,提交执行法院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