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法院设立全国首个互联网和金融审判庭

来源:深圳新闻网 2018-03-16 10:39:35 阅读
近日,福田法院设立全国首个互联网和金融审判庭,审理范围包括:一方当事人为电商平台的买卖合同纠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知识产权案件除外)、涉第三方支付的纠纷、涉网络借贷平台(P2P)的网络借贷纠纷、涉金融和互联网犯罪的刑事案件等共14类案件。

图为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现场

深圳新闻网3月15日讯(记者 张玲 通讯员 徐骏 杜玉康)3月15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全国首个互联网和金融审判庭在福田法院正式运行。来自福田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媒体记者、相关金融企业和行业协会负责人参加了当天的新闻发布会,并现场观摩一宗互联网金融案件远程庭审直播。

据福田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新闻发言人丁健介绍,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经福田法院积极申请,2017年8月29日,深圳市编办批复同意福田法院设立互联网和金融审判庭,这也是全国首个互联网和金融审判庭。

丁健表示,深圳作为全国金融中心城市和国家创新型城市,金融产业高端发展、总部集聚,已形成互联网金融创新动力强劲,发展迅猛的态势。目前,在深圳登记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已突破1500家,超过全国三分之一,福田区是深圳金融业的核心区,也是中国三大金融聚集区之一,互联网金融产业的发展需要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提供支撑。福田区人民法院设立互联网和金融审判庭可谓顺势而为,福田法院将以此为契机,打造互联网金融专业审判品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规范和促进互联网和金融产业创新发展。

发布会现场切入正在进行审理的一宗互联网金融案件直播信号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福田法院互联网和金融审判庭配备有3个审判团队,其中2个速裁团队和1个普通团队,共9名法官。普通团队的3名法官将同时审理互联网金融民商事、刑事案件,实行二审合一。互联网和金融审判庭庭长魏巍表示,福田法院将以探索“互联网金融审判福田模式”为目标,着力推进审判机制创新。

正式运行的福田法院互联网和金融审判庭将突出加强涉互联网金融纠纷案件的审理,审理范围包括:一方当事人为电商平台的买卖合同纠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知识产权案件除外)、涉第三方支付的纠纷、涉网络借贷平台(P2P)的网络借贷纠纷、涉金融和互联网犯罪的刑事案件等共14类案件。

据了解,福田法院2015-2017年受理互联网和金融类案件数达4万4千多件,预计2018年将突破4万件。

2017年,福田法院开发建设了信息化智能办案平台——“巨鲸”智平台,以信用卡纠纷、小额金融贷款纠纷案件为切入点,在全国率先初步实现了金融类案立案、审判、执行全流程在线办理。

除了智平台外,福田法院还有两个平台也陆续上马。其中,“融平台”已经上线运行,建立了信息化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慧平台”则将司法辅助事务、审判资源进行集约化、信息化管理,正在紧张开发建设中。

丁健告诉记者,下一步,该院将对上述三大平台进行整合并行,打通内外网无线连接,实现诉讼、执行全流程网上办案,审判管理、司法辅助事务全流程平台办理。

与会嘉宾就互联网和金融审判庭的运作情况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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