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网互联域名注册服务条款

2021-03-21 20:25:13 阅读
新网互联域名注册服务条款
  在以下条款中,"用户"是指委托"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代理其在国际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注册域名的个人(包括自然人、个人合伙和个体工商户等)或者单位(包括公司、企业、合伙企业和事业单位等)。
  用户在此保证所填写的用户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并且没有任何引人误解或者虚假的陈述。由于用户没有真实,完整、准确地填写和更新个人信息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用户自行负责。注册域名持有者如故意提供不准确或不可靠的信息、故意在其提供给"注册服务商"的信息变更后七(7)天内不予以更新的,或未能在十五 (15)日内对"注册服务商"关于注册域名持有者的注册联系信息的准确性调查作出回应的,则构成对注册域名持有者与注册服务商之间合同的严重违反,"注册服务商"可据此中止及/或删除对该注册域名进行的注册。用户只有同意了本服务条款才能正式进入在线域名注册程序,进入在线域名程序代表用户同意委托"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在国际互联网(Internet)上代理其注册域名并同意了本在线服务条款的所有内容和争议解决方案。
  用户同意此在线域名服务条款之效力如同用户亲自签字、盖章的书面条款一样,对用户具有法律约束力。
  用户变更所有者信息时,须保证自身已经获得新、旧所有者的授权,同时用户明确授权"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作为"指定授权方",并确认同意"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为用户的域名做"注册人"信息变更和解除域名转移锁定60天的操作。如果用户无法获得新、旧所有者的授权,"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将有权利拒绝用户的所有者变更的申请。
  第一条 项目和术语解释
  1-1 用户委托"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在国际互联网(Internet)上注册用户申请注册的域名。
  1-2 域名注册的术语含义如下:
  1-2-1 国际域名注册:是指用户预先按照"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规定的价款和拟注册域名个数向"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足额付清款项后委托"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向ICANN下任意一个国际域名注册机构进行的国际域名注册,国际域名是指以".com"、".net"、".org"、".biz"、".info"、".mobi"等结尾的顶级域名。
  1-2-2 中国国家顶级域名:是指用户委托"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向CNNIC进行的中国国家顶级域名注册,国内域名是指以".com.cn"、".net.cn"、".gov.cn"、".org.cn"结尾或直接以.CN结尾的域名。
  1-2-3 域名注册成功:指用户申请注册的域名被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确认没有在先的相同域名注册或者没有违反域名注册的有关强制性规定并且在规定的期限内收到用户支付的域名注册管理费用以及符合规定的域名申请资料,并由域名管理机构赋予用户一定期限的对该域名的所有权。域名注册是否成功的确认权在域名管理机构。
  1-2-4 除 .cn , .中国, .公司, .网络, .org, .net, .com 域名后缀接口可选择新网互联为注册服务商外,其余的域名后缀注册服务商均为商务中国。
  第二条 用户的陈述与保证
  用户承诺并保证已阅读并完全理解了本条款的所有内容,同意按照规定支付款项,遵守用户应承担的所有义务。用户进一步承诺遵守域名管理机构(包括但不限于ICANN下任意一个国际域名注册机构和CNNIC等)的相关政策和规定以及域名争议解决的办法。
  第三条 金额支付
  3-1 在用户接受本条款之同时,用户应将注册域名的全部款项支付给"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
  3-2 在用户接受本条款后至"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收到用户款项并向域名管理机构支付款项之前发生用户申请注册的域名被抢注的,"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3 "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收到用户款项是指"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收到用户的邮政汇款单或者银行电汇到帐凭单等原件;"向域名管理机构支付款项"是指该域名管理机构收到该款项。
  3-4 用户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用户信息,在付款时也应注明该款项所对应的域名和用户名等以便"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核对。若因用户或者其伙伴人未按照前述要求办理而导致域名未注册成功或者导致域名被域名管理机构取消的,或者发生域名被他人抢注的,均由用户自行承担责任。
  第四条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一年,自域名注册成功之日起算,但下列情形除外:
  4-1 双方协商一致变更的。
  4-2 双方签署的其他合同另有约定的。
  4-3 用户将域名转移到非"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域名服务器上的。
  4-4 用户违反本条款、法律规定或者域名管理机构的规定/政策等,"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根据规定停止服务的。
  第五条 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5-1 用户对以其名义注册成功的域名拥有Internet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包括但不限于ICANN下任意一个国际域名注册机构和/或CNNIC,下同)赋予的相应的所有权。
  5-2 用户可以在域名注册成功之后的任何时候,将域名保留在"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的域名服务器或者转移到其他用户指定的域名服务器上。
  5-3 用户一旦申请域名注册即意味着用户承诺遵守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现行的及今后修正的对域名注册和争议解决的政策、办法、规定及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5-4 用户保证申请注册的域名,没有侵犯"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或者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他人的名称权、商标权和域名权利。如果该申请注册的域名侵犯了"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或者任何第三方的权利,由用户承担一切责任。用户承诺承担此次域名注册全过程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及违反6-3-5产生的后果。
  5-5 用户认识到域名注册申请的成功与否是由申请本身及申请时间等因素决定的,"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仅以伙伴身份代为办理有关手续,对域名能否成功注册不提供任何担保。在未与"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核实之前,用户不得对外声称自己是该申请域名的所有者,也不得断定域名注册成功或者注册不成功。用户在递交域名注册申请后应主动到相应域名的注册局(如Verisign,CNNIC等)的Whois域名查询数据库上查询该域名的状态。
  5-6 用户应向"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出具授权委托书,向域名管理机构"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有关信息并为"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5-7 用户不得利用"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的任何域名注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域名注册服务、DNS服务、域名解析/指向服务、域名绑定、域名转发服务等)及服务器进行与垃圾邮件制造、发送、协助传播有关的行为。如果被发现或被投诉涉及以上行为,为保证绝大多数合法使用者权益,用户需承担相关责任及管理机构冻结该域名使用的一切后果以及按规定做出相关赔偿。
  5-8 用户应按时足额向"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缴纳所需的全部费用。另外,如果用户申请国内域名的注册需要提供CNNIC规定的合格的域名注册申请资料。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足额交费或者提供规定的合格的域名申请注册资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所注册域名,用户应承担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被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取消该域名的注册)。
  5-9 用户同意"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没有义务审查用户拟申请注册的域名是否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也没有义务审查他人拟申请注册的域名是否侵犯用户的在先权利。发生上述情形,均与"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及其董事、官员、雇员、伙伴人无关。若有任何第三方对用户注册的域名主张权利,由用户与相关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或者通过法律或其他途径解决。用户保证使"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及其董事、官员、雇员、伙伴人不涉入任何上述争议并且不会因此而受到任何损害,否则 用户应弥补"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及其董事、官员、雇员、伙伴人遭受的所有损失。
  5-10 用户同意注册管理机构没有义务审查用户拟申请注册的域名是否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注册管理机构也没有义务审查他人拟申请注册的域名是否侵犯用户的在先权利。发生上述情形,均与注册管理机构及其董事、官员、雇员、伙伴人无关。若有任何第三方对用户注册的域名主张权利,由用户与相关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或者通过法律或其他途径解决。用户保证使注册管理机构及其董事、官员、雇员、伙伴人不涉入任何上述争议并且不会因此而受到任何损害,否则 用户应弥补注册管理机构及其董事、官员、雇员、伙伴人遭受的所有损失。
  5-11 用户在利用用户提供的信息资源进行信息传播和自我服务时,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国际联网管理办法》和《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5-12 用户充分认识到"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根据用户手册所赠送的服务为"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的一次性额外优惠,并不得对赠送的服务提出任何异议。用户使用所赠送的服务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社会公共道德及计算机和互联网的行业规范,"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有权根据自己谨慎的判断决定用户对赠送服务的使用行为是否对上述构成违反并决定是否继续向用户提供该赠送服务。所有赠送服务的内容均以本协议有效期为期限,但用户手册中有明确期限规定的除外。
  5-13 当"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向用户核查有关申请人注册的详细联系方式时,若用户未能在十五(15)日内回复,则构成对本协议的重大违约和注销用户域名的重要依据。根据ICANN的要求,"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将公布某些用户在注册过程中提供的信息。另外,ICANN可能对"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可以或必须向公众或私人公开的信息的数量或种类制定强制性的标准、限制和/或要求。除非为维护用户域名的需要,"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将不会向任何第三人披露用户的信息。
  5-14 用户保证在"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注册的域名数据库中的域名信息都是准确无误的,第三方可以通过该信息联系到用户。根据ICANN的whois准确性的规定, http://www.icann.org/registrars/wdrp.htm 凡域名信息不准确,且域名管理人在十五(15)日内未进行回复或者是拒不修改的,"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将会Hold该域名,并且有权删除该域名,域名费用不予退还。
  5-15 遵守《CNNIC国家顶级域名的相关规定》 《通用网址的相关规定》 《中文域名的相关规定》 《用户域名注册协议》 《中文域名注册代理服务认证协议》 《中文域名注册代理服务认证协议补充条款》《2009 年注册商委任协议规定之注册人权利与责任》(https://www.icann.org/resources/pages /responsibilities-2014-03-14-zh)《注册人的权利和义务》(https://www.icann.org/resources/pages/benefits-2013-09-16-en) 遵守ICANN、VERISIGN、NeuLevel、Afilias Limited、mTLD Top Level Domain, LTD.等相关规定。
  5-16 您理解并保证:在域名使用中不将域名解析到他人ip地址。遵循《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等规定。
  遵守ICANN、VERISIGN、NeuLevel、Afilias Limited、mTLD Top Level Domain, LTD.等相关规定。
  第六条 "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6-1 "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为用户办理域名注册的申请注册手续,提交规定的文件并代用户缴纳有关费用。"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不以任何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担保用户申请注册的域名能够成功注册。
  6-2 "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提交用户委托的域名注册申请以当时在域名管理机构的域名数据库中的注册情况和查询结果为基础,但查询时没有冲突并不表明该域名一定能够注册成功。
  6-3 因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的原因造成用户域名注册争议的以及出现下列情形的"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6-3-1 用户在线填写域名注册申请表时,域名被其他人抢注;
  6-3-2 由于电信线路和设备问题造成用户的域名被别人抢注;
  6-3-3 用户须填写详细的信息,由于信息不详其注册申请可能被域名注册机构驳回而造成用户域名被他人抢注;
  6-3-4 用户须填写正确的信息,由于信息不正确或不符合域名注册机构规定可能引起所有权纠纷或其注册申请被域名注册机构驳回;
  6-3-5 用户未严格按照提示填写申请表,或者由于填写不规范造成注册延误或被他人抢注;
  6-3-6 用户未严格按照规定的期限递交域名注册材料的。
  6-3-7 因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的系统故障或操作失误导致注册失败或延误。
  6-3-8 用户理解并同意,用户域名注册成功后,如未设置域名解析,则"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有权自动设置此域名解析到一个非商业页面,在该域名有效期内,用户有权随时取消此自动解析设置。
  6-3-8-1 "注册服务商"向每个新的注册域名持有者或续延注册域名持有者现通知,如下:
  1. 向申请人收集的所有个人资料的用途用于实名;
  2. 这些资料的接收方为商中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商中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域名注册服务商;
  3. 实名资料是必须提供的;
  4. 注册域名持有者或资料所涉对象可访问或更改(如有必要);商中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存储相关实名数据。
  6-3-8-2 注册域名持有者应同意第 6-3-8-1 项下所提及的数据处理。
  6-3-8-3 注册域名持有者应保证,对于其个人资料已由注册域名持有者提供给"注册服务商"的第三方个人,注册域名持有者已向其发出通知,且该通知与第 6-3-8-1 项下所述的通知相当;同时亦应保证,注册域名持有者已获得此第三方个人的同意,且该同意与第 6-3-8-2 项下所提及的同意相当。
  6-3-8-4 "注册服务商"同意,在处理向注册域名持有者收集的个人资料时,不会违背根据上述第 6-3-8-1 提出的条例。
  6-3-9 用户(包括域名注册人及管理者)已意识到,域名到期当天,用户即不再是该域名的所有者并同时失去对域名的管理权,用户意识到域名到期当天,"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即可以选择把这个域名无限制重定向到任何一个IP地址,这个IP地址可以是用来收费的一个停留页面或者是一个商业搜索引擎。相关页面上将提示该域名已过期,用户可以点击此页面上的续费提示进入"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的平台续费域名。用户接受并同意,"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不会也不能核实这样的重定向是否侵犯包括用户在内的任何注册人或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隐私权,商标权);用户接受并同意"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不会也不能核实是否重定向所显示的内容不恰当,或违反任何国家和地区、省、联邦,州或当地的规则、规定或法律,或对用户、或第三方或他们的名声有损害;用户接受并同意"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的责任仅限于在收到相关司法机关的裁定后及时中止对相关域名的重定向,"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不对由重定向引起的直接的或间接的损失负任何责任。
  6-4 国际域名注册期限为1年的.com .net域名,续费期为20天,其余域名的续费期为30天。若域名未被续费,将立即进入30天的高价赎回期,"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视为原所有者放弃对原域名的所有权,"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有权对域名做任意处理。国际域名若注册商非"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域名续费及删除规则将按照域名所属注册商协议规定执行。
  6-5 国内域名过期30天后,若域名未被续费,将立即进入15天的高价赎回期,"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视为原所有者放弃对原域名的所有权,"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有权对域名做任意处理。
  6-6 "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至少每年会通知域名注册人域名当前的whois信息,提醒域名注册人如果whois不准确或缺失,导致域名被Hold或者删除。
  6-7 国际域名的删除及自动续费政策按照《国际域名删除及续费政策》的规定执行。
  6-8 用户同意域名注册成功后,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将域名的状态设置为锁定状态(ClientTransferProhibited)。
  6-9 对因"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过错造成的损失,"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应向用户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第七条 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及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规则
  7-1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用户通过"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设立的各类网站、办公地点等方式办理域名预注册/注册等有关业务时,用户或域名注册持有者同意向"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准确可靠的联系人详细信息,且该等信息在注册域名注册期间如有变更的,应在七(7)天内予以更正和更新。由于用户没有真实,完整、准确地填写或更新个人信息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用户负责。这些信息包括:
  7-1-1 用户(注册域名持有者)完整的姓名,邮政地址,电子邮件地址,语音电话号码和传真号码(如有);
  7-1-2 如用户(注册域名持有者)为公司,企业,合伙企业,社团,组织等,则其授权的联系人姓名;
  7-1-3 注册域名的主要名称服务器和辅助名称服务器的名称;
  7-1-4 注册域名的技术联系人的姓名、邮政地址、电子邮件地址、语音电话号码,及传真号码(如有);
  7-1-5 注册域名管理联系人的姓名、邮政地址、电子邮件地址、语音电话号码和传真号码(如有)。
  7-2 "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和注册管理机构运营商有可能需要使用第三方托管服务归档此信息。"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不会对所收集的数据进行处理,我们对用户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在下列情况下才会将用户信息与第三方共享:
  7-2-1 事先获得用户的同意或授权。
  7-2-2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行政或司法机构的要求。
  7-2-3 向"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的关联方分享您的个人信息。
  7-2-4 向可信赖的合作伙伴提供用户的个人信息,让他们根据我们的指示并遵循我们的隐私权政策以及其他任何相应的保密和安全措施来为我们处理这些信息。
  7-3 为保障用户的信息安全,"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将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来防止用户信息的丢失、误用、未经授权的访问或披露、更改或破坏信息等。
  7-4 "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建立有良好的用户投诉机制,以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如用户认为个人信息遭到泄露或侵害的,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进行投诉,本公司收到投诉后将会在十五日内答复。
  联系方式:客服服务热线400-886-7171
  7-5 "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收集及使用个人信息遵循如下原则:
  7-5-1 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
  7-5-2 不收集提供服务所必需以外的用户个人信息或者将信息使用于其提供服务之外的目的;不以欺骗、误导或者强迫等方式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
  7-5-3 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使用的用户个人信息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或者毁损,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八条 服务的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8-1 在有效服务期限内,如果用户将域名转移到除"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域名服务商,"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的服务义务即告终止。
  8-2 在有效服务期结束后,双方愿意继续合作的,双方同意按照届时有效的新的价格和条款另行商议合作事宜。
  8-3 如果用户所需域名未能注册成功,"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将收取的该域名的相应费用退还用户,"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无须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8-4 若用户违反本协议或争议政策,"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将会暂停、注销、转移或变更用户的域名注册。 若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裁判要求暂停、注销、转移或变更域名注册,"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有权作出独立判断,依据裁决结果,包括电子版或书面通知暂停、注销、转移或变更用户的域名注册。
  8-5 用户所填写的注册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并且没有任何引人误解或者虚假的陈述。否则,"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有权强制修改域名注册信息以符合相关规定,或进行其他必要的操作(包括暂停域名的使用/注销域名/转移域名等)。如果该等信息发生变更,特别是有关域名管理联系人、技术联系人或缴费联系人的联系方式(如:通讯地址、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发生变更的,用户应在信息变更后的7日内,按照"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相关页面所提示的变更方式和流程予以变更。如域名管理机构要求用户提交书面证明材料的,"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将根据其规定要求用户提交。因用户未按照本条要求提交证明材料或者所提交的证明材料不符合域名管理机构要求而导致域名注册不成功、被注销或被他人注册的,由用户自行承担责任,并且用户已支付的款项将不予退还。
  8-6 用户授权第三方使用域名时,需负责提供完整的联系信息,并要及时更新准确的技术联系人和域名管理联系人的信息,以便能有效的解决后期可能出现的与该域名有关的各种问题。任何注册域名持有者即便打算向第三方授予域名的使用许可,也仍是该记录的注册域名持有者,须负责提供自身的完整的联系信息并负责提供和更新准确的技术和管理联系人详细信息,以便及时解决与注册域名有关的任何问题。根据本条款许可第三方使用注册域名的注册域名持有者须对因不当使用注册域名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除非该注册域名持有者在七(7)天将被许可方提供的当前联系人信息和被许可方的身份披露给向注册域名持有者提供可控诉损害合理证据的一方。另外,用户应自行管理好自己的账号和密码,谨防被盗或者泄漏。因保管不善或者由于未被授权者使用或误用用户的帐号和密码导致的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除非用户在接到投诉的七天之内公布第三方的联系信息和身份。
  8-7 根据ICANN适用法律要求,用户需同意其所提供的域名注册信息将由"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提交至以下机构:ICANN,注册管理机构以及其他第三方,(包括用于通过网络和其他WHOIS在线查询系统)。用户需同意提交以下信息:姓名,通讯地址,邮箱地址,语音电话号码,以及传真号码等信息,并同意其所提供的信息将会有所变更,用户可通过"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所提供的服务平台,或者根据"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发给域名注册人域名当前的whois信息的邮件通知,进行信息验证修改。若未及时更新,"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将会按照规定冻结该域名或者终止其他服务。
  8-8 用户承认并同意提供的部分或全部信息,"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可以公开提供或直接提供给第三方,以便进行检查(例如通过WHOIS查询系统服务),或根据需要或允许的目标营销和法律允许的其他目的。
  8-9 用户需确认且保证在提供第三方相关信息时,已将此信息揭露及其目的通知第三方当事人,并已取得第三方当事人同意此信息揭露。"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不会以与本协议不符的方式处理数据。"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将以合理的预防措施保障数据免于遗失或滥用。
  8-10 用户应同意,根据ICANN规范或政策,在出现以下情况的时候,“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可暂停、删除或转让用户所注册的域名,a. “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在注册域名时,由于技术或者不可控原因可能发生的错误;b. 域名出现争议时,例如:UDRP仲裁,法院仲裁等。
  第九条 争议解决
  9-1 因本服务条款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9-2 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
  9-3 本服务条款适用有关域名管理机构(包括但不限于ICANN、NSI、Bulkregister.com和CNNIC等)的域名管理办法、政策和争议解决方案。具体内容详见上述机构的网站www.icann.org; www.nsi.com; www.internic.com; www.bulkregister.com; www.cnnic.net.cn; www.mtld.mobi等。
  用户同意受当前《国际域名争端统一解决协议》(以下简称"争议政策")的约束,该争议政策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任何可能发生的涉及用户的域名使用权的争议将受到第三人对用户的域名注册提出异议时有效的争议政策条款的约束。用户还同意,若与第三人发生域名争议,用户将依照本争议政策的各项条款赔偿 "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并使 "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 免于损害。 "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 可能随时依照 ICANN 的许可修改本争议政策。当争议政策修改生效且申请人接受此种修改后,用户可以继续注册域名。若用户不同意此种修改,申请人可申请撤消其已经注册的域名。
  9-4 若发生任何第三人注册的域名与用户的在先权利发生冲突的,或者发生"抢注用户域名"的,由用户与该第三方自行协商解决、通过法律或者其他途径解决。"新网互联"对此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9-5 若发生用户拟注册的域名与他人的在先权利发生冲突的,或者发生"抢注他人域名"的,由用户与该第三方自行协商解决、通过法律或者其他途径解决。"新网互联"对此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9-6 用户理解并同意若因"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重大过错导致用户申请、注册的域名丢失、被注销的,"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的责任上限为该域名费用的十倍。
  9-7 用户同意,当上述争议发生时,在不妨碍相关可能适用的司法管辖区的前提下,接受以下地点的法院管辖:a 用户居住地(通常为Whois 数据库中显示的域名持有人用于注册域名的地址);b 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0-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服务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担责任。
  10-2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1-1 有关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条款的解释、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的有关约定的效力。
  11-2 本服务条款的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有关域名管理机构的域名争议解决办法/政策和计算机行业的规范。
  11-3 如果本服务条款任何规定根据适用的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
  11-4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用户同意,"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的有关通知在新网互联有关网页上发布即视为送达用户。
  11-5 对条款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条款目的和文本原意及业界通行的理解和惯例进行,标题不应影响条款的解释。
  11-6 有关条款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者"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以本服务条款为准。
  11-7 在有效服务期内,因“新网互联”上市、被收购、与第三方合并、名称变更等事由,您同意“新网互联”可以将其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相应的“新网互联”权利/义务的承受者。
  11-8 "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服务条款,"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动,将会在其网站的页面上提示有关内容。用户如果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可以主动取消获得的服务;如果用户继续接受服务,则视为接受本服务条款的变动。
  用户在此再次保证已经完全阅读并理解了上述在线域名注册服务条款并自愿正式进入在线域名注册程序,接受上述所有条款的约束。本在线域名注册服务条款在用户接受上述条款并且在"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收到所有用户应付款项之后生效。
  北京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新网互联)为商中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商务中国)的渠道合作商。新网互联遵循国际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等相关规定。

特别声明

  本网为非营利性普及深圳地区网络领域法律知识公益网站,所刊讯息仅仅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及用于学术探讨和实务交流,该等行为既不代表本网所持观点、立场,也不意味着本网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判断,亦不构成本网出具任何用途之意见或建议。若所刊文章有来源标注错误或冒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权利人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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